1. 概览
1.1 这些条款与条件(以下简称“条款与条件”)适用于以下产品:办公室、共享办公空间、虚拟办公室、会员服务和办公空间恢复。
1.2 向IWG提交推荐即表示接受我们的条款与条件。IWG有权随时修改或终止这一政策,且无需事先通知。
1.3 地产经纪人/代理公司推荐项目仅面向商业类地产经纪人/代理公司和住宅类地产经纪人/代理公司。
1.4 在这些条款与条件中:
(a)“经纪人”是指经纪人及/或代理公司(视具体情况而定);及
(b)“完成的交易”是指(i)客户已签署服务合同和(ii)已支付首款的交易。
2. 经纪人报酬
2.1 若经纪人成功推荐新客户完成了交易,根据第2条规定,我们会给予一定佣金(以下简称“佣金”)作为回报。
固定期限服务合同
2.2 若已完成的销售与固定期限(即并非按月签订期限)服务合同有关,经纪人的有效账单一经收到,我们便会一次性支付佣金,费用计算方式为:
2.2.1 10%的办公室和共享办公室月费乘以初步协议规定的月数;及
2.2.2 10%的虚拟办公室、会员服务和办公空间恢复月费乘以初步合同规定的月数,
月数最多只能计算至协议期的前12个月。
2.3 若客户在固定期限(即并非按月签订期限)服务合同规定的前12个月(“首个租期”)期间与我司扩大业务合作,有效账单一经收到,我们便会在首个租期的余下时间内基于月费的提升值加付10%的佣金。
为避免疑义,此追加佣金应仅基于提升值而非佣金进行支付(此类费用称为“追加佣金”)。
按月支付服务合同
2.4 若完成的交易与按月签订期限的服务合同有关,交易完成后,经纪人的有效账单一经收到,我们便会按月费的10%一次性支付佣金,费用计算方式为:
2.4.1 对于前3个月,由于服务合同期限需要履行两次(以便客户根据与已完成的交易相关的服务合同使用我们的服务),经纪人可以在服务合同期限的首个月开具账单;以及
2.4.2 对于前3个月之后的情况,我们会在每月月底支付(以便客户根据与已完成的交易相关的服务合同继续使用我们的服务),最高可达9个月。为避免疑义,特此说明,如若客户取消及重新签署协议,则您将无权获取此预付佣金。
3. 推荐提交
3.1 每个推荐均须通过IWG核准的渠道提交,经纪人方有资格在交易完成后获取佣金或追加佣金(如适用)。此类渠道包括我们的网站和应用程序,您亦可直接向IWG团队成员提交。
3.2 英国地区仅接受在应用程序上注册或通过referrals@iwgplc.com注册的被推荐人。
4. 佣金支付条件
4.1 佣金支付对象为向IWG提交推荐并促成交易完成的经纪人;但若发生4.2或4.3条所述情形,则应分别根据4.2或4.3条所述条款确定支付对象。
4.2 若两位或两位以上的经纪人所作推荐基本相同,并已据此完成交易,则我们会向率先提交推荐的经纪人支付佣金;但若交易完成之前敲定的最终参观已为其他经纪人所预约,则我们会向预约此最终参观的经纪人支付佣金。
4.3 若一位或多位经纪人所作推荐与IWG先前收到的直接推荐基本相同(亦即IWG在任何经纪人提交之前已直接收到该推荐),并已据此完成交易,则我们不会向任何经纪人支付佣金;但若交易完成之前敲定的最终参观已为其中一位经纪人所预约,则我们会向预约此最终参观的经纪人支付佣金。
4.4 收到经纪人的有效账单并已妥善处理后,我们便会支付佣金。
4.5 接收发票的截止期限为交易结束后的90日内。
4.6 佣金只可支付到指定的经纪公司账户,不得向经纪人的个人账户支付。
4.7 根据下文第4.8条规定,如果我们需要就单笔已完成的交易向经纪人支付超过100,000英镑的金额(此处指佣金与任何追加佣金总计金额),则应从应付金额中扣除以下款项:
4.7.1 我们将承担或已承担的办公室配置总成本;以及
4.7.2 如果我们已同意对超过10%的费用给予折扣,则为每月净费用10%以上的百分比乘以协议所涵盖月数所计算出的金额。
4.8 如果我们需要就单笔已完成的交易向经纪人支付的款项(此处指佣金与任何追加佣金总计金额)在根据第4.7条规定扣除相应款项后低于100,000英镑,则我们应付的金额应不超过100,000英镑,而不是根据第4.7条规定扣除相应款项。
4.9 所有支付必须通过银行转账进行;若在北美地区,可通过ACH进行。
4.10 如在支付佣金和任何追加佣金之后,客户在双方约定的固定期限内出现违约行为或终止服务合同,使得按月签订期限并未履行完已支付佣金的月份,我们将有权在客户违约期内按比例索回佣金和任何追加佣金。
可通过请求发票或从其他佣金中扣除的方式进行索回。若经由发票索回,则经纪人应立即偿还相应金额。
4.11 由这些条款与条件产生的一切纠纷均依据相关办公中心所在地法律进行解释并予以解决(需遵守下文4.10段相关规定)。IWG及经纪人同意接受相应司法管辖区法庭的专属管辖。若这些条款与条件中的任何规定在适用法下无效或无法执行,则其他规定仍将具有相应效力。
4.12 仲裁协议;集体诉讼豁免(仅适用于美国):与这些条款与条件相关的一切纠纷或索赔均应由美国仲裁协会依据《商事仲裁规则》(参考网址:www.adr.org),采取约束性仲裁予以解决,但若IWG或经纪人于小额索赔法庭申请索赔时则不适用。仲裁人在解决有关解释、适用、执行或制定本协议的一切纠纷方面,拥有专有权。仲裁人的仲裁行为不应视为集体诉讼或代表诉讼。IWG及经纪人同意这些条款与条件为一项州际贸易协定,并受《联邦仲裁法》管辖。在所有集体诉讼、私人检察总长诉讼或其他代表诉讼中,IWG及经纪人同意放弃提出与这些条款与条件相关的一切纠纷的权利。
如您有任何疑问,请通过电子邮件GlobalBroker.Commissions@iwgplc.com联系我们的经纪人咨询台